中新網4月23日電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4月23日,上海市紀委對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進行了通報。
  1.松江工業區燃氣經營有限公司以業務考察為名公款出國境旅游,給予公司總經理顧校忠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總經理職務。
  2.上海市曹楊第九中學組織赴外地公款旅游,給予校長兼黨支部書記趙之平黨內警告處分。
  3.上海京康機械維修有限公司違規擅自將經營過程中部分勞務管理及廢舊物資處置收入列入工會經費,用於工會活動等,給予公司經理邱錫華行政記過處分和免職處理。
  4.上海巴士客車維修有限公司寶山修理分公司違規設置“賬外賬”,用於業務招待支出、職工福利費發放等,給予公司經理張國強黨內警告、行政記過處分,並免去其經理職務;給予公司黨支部書記陳志鈞黨內警告處分。
  5.2013年10月8日,松江區人民檢察院社區檢察科副科長、檢察員陳銳,擅自駕駛警車至某小學,接因颱風停課的孩子回家,給予陳銳行政警告處分。
  通報指出,上述案例反映出當前仍有少數單位和黨員幹部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認識不夠、執行不力甚至頂風違紀,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引以為戒。
  通報要求,全市各級黨委要切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持之以恆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本市實施辦法的貫徹落實,堅決糾正“四風”問題,建立健全改進作風的長效機制。各級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帶頭執行紀律規定,做到令行禁止,同時要對管轄範圍內的單位和黨員幹部從嚴要求、從嚴管理。各級紀委要切實落實監督責任,抓住“五一”節等重要節點,進一步嚴明紀律要求,加強監督執紀問責,對違紀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曝光典型案件,形成有力震懾。(上海市紀委)  (原標題:檢察員駕警車接因颱風停課孩子回家被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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